奥拓思维公司介绍金融控股集团财务信息报告及信息披露

2022-06-17 19:0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289

一、金融控股集团财务信息报告

财务信息报告要全面。金融控股集团的管理活动实际上就是信息的搜集、整理、区分、处理与传递的过程,其中财务报告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披露载体和来源。对于已经上市的金融控股集团而言,除了会计年报、中报外,还包括大量的有关股东大会简介、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业务发展与整合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以及重大事项披露等,及时、有效、完善的财务报告是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金融控股集团在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工具,国内外成功的金融控股集团领导者都能够将时间与精力集中于重大的发展战略问题,其关键就在于这些金融机构有一套完善的、可操作性的信息质量的标准、报告标准、内容结构以及组织程序等方面的信息报告规范。国家财政部2009年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中对财务报告内容进行了详细规范(见专栏)。

信息要科学分类。对于那些对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结构、发展目标具有直接影响的信息,要建立标准的报告制度,而对于那些没有直接影响的信息,则可以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经过有效测试,达到规定重要水平的再进行报告。这种明确的信息分类报告标准不仅使子公司明确了财务信息报告的基本质量要求及其实现的途径,同时也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信息报告内容规范。

要遵循合理的报告组织程序。在信息报告的组织程序方面,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各种财务财务报告的期限间隔,例如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2)确定子公司负责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的部门;(3)逐步筛选、汇总或直接报控股公司;(4)明确上报信息的使用对象,甚至具体的接受人员;(5)重大信息的处理责任制;(6)建立有效的信息筛选和处理机制;(7)建立有效的信息跟踪与牵制机制,确保信息质量。

报告要有合理的层次。在财务信息报告的结构内容方面,要按照整个金融控股集团业务发展的主线,确定核心能力的相关业务与非相关业务;对于相关业务,进一步划分为核心主导业务(相对主线而言,普遍的、典型的、反复发生的各类金融业务)与相关非主导业务(主要是对于主线业务而言,不经常发生、不典型、偶尔发生的金融业务)。对于金融控股集团财务信息报告内容进行上述划分有利于加强对重点财务指标和信息的监控,降低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成本,同时能够使集团决策者能够清晰地把握集团运行的整体趋势以及战略发展结构的贯彻实施动态,有效地消除金融控股集团内部非相关业务对整个集团发展趋势的扭曲。

二、金融控股集团公开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各种利益相关者展示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及时、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也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分为两类:即投资者评估公司经营状况所需要的信息和对价格运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加强我国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依靠市场力量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约束是未来我国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信息是发挥市场机制约束作用的基础,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的监管。

,信息披露要坚持三项原则

及时性原则。金融控股集团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披露集团的财务、风险等状况,包括常规信息和所有重大事件的及时披露,防范声誉风险。前者主要包括监管部门要求的,应当定期向公众和监管部门披露的年报、季报等重要财务信息;后者则主要是要及时向监管当局和社会公众披露对于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交易活动。

有效性原则。金融控股集团在保证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内容的有效性。这些信息应当是市场交易者进行决策必不可少的。不仅要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还要披露有关公司业绩的非财务信息;不仅要披露定量的信息,也要披露主要指标数据变动的原因等定性信息;不仅要披露确定性信息,也要披露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策略风险、外汇风险等风险状况信息。

第二,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全面

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公司结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非财务信息等部分。

集团公司结构信息。金融控股集团结构包括法律结构、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其中法律结构主要是集团形成的法律途径,例如销售联盟、合资企业、收购兼并、新建子公司等;资本结构主要包括集团公司资本的来源情况,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再通过对外投资建立孙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之间还可以通过合资组建新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内部这种复杂的投资关系使其内部资本结构错综复杂;在组织结构上,金融控股集团主要通过控股公司控制各金融子公司,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上,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有决策权,子公司之间主要通过合同的形式发挥协同效应。对金融控股集团结构的披露是要求公司向监管当局汇报集团的资本结构、组织结构情况,在主要股东和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时,都应当向社会公众披露和向监管当局报告,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能够使客户清楚地将问题银行(保险公司)区分开来,以有效防止因信心崩溃而引起的银行挤兑(或保险公司退保)的情况发生。

集团公司财务信息。金融控股集团应当想监管当局同时提供集团公司、商业银行子公司、保险子公司和证券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信息。由于集团财务信息只是反映集团整体风险状况,不能区分各子公司的风险状况,因此必须同时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信息进行详细披露,以为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分析各子公司赢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时能够获得更为全面的信息。财务状况信息主要包括资本状况、收入状况、费用状况,以及综合财务信息。资本状况是金融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必须首先披露的财务内容,并且要将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三级资本的数量分开进行详细披露,同时要按照监管部门对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披露集团和子公司风险资产情况及资本充足率状况;对集团公司收入来源要按照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投资收入、承保收入、经纪业务收入、证券承销收入等进行披露;与收入披露一样,理赔(给付)支出、信贷损失、业务费用、投资损失、内部关联贷款损失、不良资产等也要分项披露;综合财务信息披露主要包括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利润率等。

集团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财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集团公司的经营状况、所面临的机会与风险暴露,因此还必须增加非财务信息披露,以综合反映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非财务信息可以分为五类:即金融控股集团的经营业绩,主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在各自营业领域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客户满意程度等;公司管理当局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如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和趋势,一般在监管当局的监管通报中会有上述分析;集团及其子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一般风险,以及风险传递、风险集中等特殊风险;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占全部交易的比重,关联交易导致的不良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等;集团公司不同业务部门与同一客户的交易情况等。

第三,金融控股集团信息披露必须坚持一定条件

必须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由于金融控股集团业务发范围广、组织结构非常复杂,加强信息披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对集团进行约束。为了保证能够对市场的环境变化做出迅速反应,集团和子公司都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一旦集团信息披露引发声誉风险、子公司客户同时流失,集团管理层要立即组织,并采取补充资本金、剥离亏损金融机构等措施稳定局面,同时也要积极帮助一些核心子公司解决有关融资等重要问题,尤其要帮助银行子公司做好应急性流动性准备,防止因客户挤提造成银行恐慌。有效的公司治理还有利于在促进集团内部子公司协同效应的同时,充分保护各金融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利益,防止一些子公司故意以损害兄弟子公司利益谋取利益。

奥拓思维(北京)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定位于可信赖的金融科技服务商,服务过的客户已超1500家,得到了客户高度的认可。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主要服务金融集团、小贷、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基金管理等行业。公司产品已形成模块化的系统架构,既实现金融集团整体管控需要,又满足单一机构业务发展所需。公司实行严格质量管理,先后获得CMMI III级认证和ISO9001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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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x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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