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就在明天!农村户口的“后浪”们有福啦
2020-05-28 16:16 来源: 极客科技网 阅读次数:977
农村户口的“后浪”们 有福啦
民法典有望送你们三份大礼包
再也不用羡慕别人“花前月下”
而你“花下月钱”了
01
人在城市 地在生财
小伙伴们对这种情况一定不陌生——
“后浪”们都跑去城市闯荡了
家里承包的农田没人种
“前浪”们年纪又大了 种不动
想转租,又怕种几年土地变成别人的
毕竟——
那该怎么办呢?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农田变荒地吧?
根据民法典草案
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2、到期可继续承包,不用担心失去土地
3、可以把土地转租给别人,收租金
4、也可以把土地转给别人去承包
当然,做好这些,关键是先“确权”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也就是 所有权归集体
这一点在国家法律中早已明确
所以,现在要明确的权利
就是这俩——
村民跟村里签好土地承包合同后
登记机构就会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这就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村民如果想把土地租给别人
可以和对方签个合同
对方要是担心出租人反悔
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这就明确了土地经营权
02
征地补偿更多
如果国家来征地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243条
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
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类目比以前多了
比如社会保障费用以前就没有
而且,民法典草案明文规定——
03
重大事项都能参与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261条规定
村里的这些大事
都需要村民集体决定: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根据民法典草案
村里的有关组织
应当向村民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
村民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村里有关组织或者负责人作出的决定
要是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
那么——
责任编辑:c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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