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于9月举行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个保证”任务,全面落实“六个保证”任务,我们要:密切关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商务部全面推进商业消费体系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全国“消费”利用“金九银十”传统消费旺季,在2020年开展“促销月”活动。
据悉,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将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100个大中城市的1万家重点企业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共同举办“1+n”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包括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和服务同步推广,商务、旅游、文化旅游、购物、娱乐一体化,进一步释放被抑制和冻结的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打造品牌,打造优质服务,促进消费不断升级;要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加快商业秩序全面恢复,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据了解,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将命名为“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将于9月9日至10月8日举行,活动的统一口号是“享受消费美好生活”“百城”是指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长速度最高的城市;“万家企业”是指商务部组织的主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当地城市和相关商业协会组织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商品和服务,信誉好、用户活跃、吸引力强、促销效果好的零售、餐饮、电子商务等具有足够营销经验的企业统一开展促销、指导和宣传活动;“1+n”是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启动仪式,也是一系列不同地域、不同主题的消费促进活动。
商务部要求,“消费促进月”要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活动成效量化统计等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合作联动、宣传指导、防疫安全、对接报送等五项保障措施。坚持全年、辐射全国、覆盖城乡、覆盖全区、全渠道,共同打造适应防疫常态化的开放创新消费促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