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税收红利"落袋" 中国第一次税收兑换计算已成功完成。
《经济参考报》记者19号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转移四个月以来首次顺利完成。记者发现,作为新一轮税收红利"落袋"的最后一步,今年第一次实施税收制度,呈现出税制设计科学简化、渠道便捷多样、创新协作、申报智能化的特点,使纳税人更容易计算、优化纳税体验,使千百万自然人纳税人收获了税制改革的"红包"。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件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收入",并按"年度"为循环计算应税额。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范勇指出,个税改革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简化了税制设计,这不仅有利于自然人的理解和操作,而且便于税务机关从制度上进行征管,确保第一次税收核算的顺利实施,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的制度优势。
此外,方便多样的汇款渠道也使纳税人的税务经验更加完善。在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设立了税务申报邮寄收集点,五名纳税人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和顺利退税,满足了纳税人多样化、个性化申报的需要。江西税务机关按照党和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批人员,明确了指导和宣传的责任,引导纳税人在不同时期进行汇款核算。
记者了解到,在第一次个人纳税结算工作中,信息技术支持的申报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汇兑计算效率,在一分钟内轻松结清税款的做法背后,是税务部门创新征管方式,积极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同时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引入第三方信息,极大地节省了纳税人征纳和核对应税收入、额外扣减和纳税的工作量,提高了汇款的速度和准确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副主席张连奇说,在这次税收改革中,不仅地方税务部门合作,其他部门也积极参与和创新,同时依靠税收治理和数字治理的有力支持,确保税收核算的顺利实施。这是我国推动共建、共享、共同治理,促进税收治理的标志性事件,值得高度肯定。
四个月来,全国第一次有数以百万计的自然人纳税人通过年度交税及时独立办理退税,这反映了纳税人的高度自治、自律和参与,也增强了自然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中国社科院财政战略研究所副院长杨志勇说,个人税种全面分类改革后,年交换已成为许多纳税人的既定行为,参与年度汇率核算进一步增强了个人税收意识,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是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在国家税收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