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于私人贷款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进行了很大程度的调整,根据2020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限,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限额为15.4%,明显低于过去的24%和36%。
在很大程度上,这并不是秘密。7月,最高法律明确修订和完善了对私人贷款的司法解释,大大降低了司法保护私人贷款利率的上限,并坚决否认高息贷款转移和非法贷款的有效性。
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担忧。随着上限大幅降低,市场供应受到挤压,许多公司和个人会发现借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难。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这会不会使企业融资变得更加困难,甚至更加昂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私人贷款一直在天使和恶魔的脸上盘旋。一方面,整个社会的信用额度有限,银行的信贷资金将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为主,银行的民间借贷无法灌溉大量的民营企业和个人来解决资金的迫切需求,成为一支名副其实的金融援助国。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存在缺位和滞后现象,民间借贷行业走在灰色地带,影子银行、集资欺诈、暴力等问题接踵而至,任何时候都可以无限扩大金融风险。
因此,面对经济真正需要的产业,还需要"两面"治本治本,着眼于根本原因,既不能宽恕其野蛮发展,也不能一刀切地扼杀它。最有效的中间途径是持续的金融改革。
没有人不想要低成本贷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私人贷款的利率不仅取决于法律的规定,还可能取决于供求关系、资金使用的效用等因素,无论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昂贵,还是打击常规贷款等非法金融活动,利率的红线仍在解决问题,只有放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为了满足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的资本需求,融资供给存量需要扩大和增量供给。让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全面、全面的服务,使包容性金融真正实现包容性。同时,通过放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打破垄断,增加竞争,民间借贷将是阳光明媚、规范的。从大多数国家实践来看,高利贷是"不受欢迎的",主要是在道德层面,而不是在法律原则上。相反,利率市场化的国家越多,他们对高利贷就越宽容和开放。
民间借贷的普及实际上是供求的原因。在较低的存款利率下,资金不愿流入银行系统,因此许多社会闲散资金都在追逐高额利润进入贷款市场。只有促进利率市场化,理顺价格关系,平息官方利率与私人利率之间巨大的价差,才能最大限度地扩大套利空间,缓解"金融去中介"的问题。
私人贷款利率的调整应该是改革的先导。首先要穿过"魔鬼"的泡沫,让无处可住的黑影,然后让"天使"在灰色地带游动,才能找到光明。